我省高职招考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举行。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2014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有关报名、考试等具体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实施高职招考后,原“高职单考”、“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职推免”等停止实施。
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
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安排(一)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及专业为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举办高职教育的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二)本科层次。2017年仅安排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面向中职生招生,招生类别仅限于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等3个类别不招收本科。招生院校仅限于少量
工作要求(一)开展高职招考,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本专科分类考试以及高职对口招生考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该项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二)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
考试科目我省高职招考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中职生考试)两类:(一)面向高中生考试:不设文理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课程满分150分,总分600分。每门课程考试时间120分钟。(二)面向中职生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录取工作(一)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高职招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当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二)本科录取。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按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
招生对象我省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所有报名高职招考的考生均需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办理网上报考手续和参加考试。
时间安排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文化考试安排在2016年1月23日-24日进行,4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有关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安排2017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文化考试安排在2017年1月7日至8日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有关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安排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文化考试安排在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拟于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有关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安排我省高职招考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12月底或1月初举行。2014年度考试安排在2014年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有关报名、考试等具体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实施高职招考后,原“高职单考”、“高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中职推免”等停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