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附:1.广东省本科插班生《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设置表2.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表3.2011年广东省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名单4.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招生办联系方式地址: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邮编510665)电话:020-传真:020-网址:htt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6.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2年冬季退出现役)。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