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天水师范学院
W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民办及独立院校平行志愿录取。
录取时间:7月26日-29日
W段:征集志愿
录取时间:7月31日-8月1日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X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平行志愿录取。
录取时间:8月7日-9日
X段:征集志愿
录取时间:8月10日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T段: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在7月6日-9日“1+1”顺序志愿录取。7月16日-17日征集志愿录取。
U段:省属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在7月10日开始模拟。
7月10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10日-12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17日-18日征集志愿录取。
V段: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7月13日-15日“1+1”顺序志愿录取。7月18日-19日征集志愿录取。
(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
W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民办及独立院校)在7月27-8月1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26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27-29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31日-8月1日征集志愿录取。
(九)体育艺术类高职(专业)批
X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在8月13日-14日“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2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8月13日-14日平行志愿录取。
8月15日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指定专人沟通联系,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缺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投档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8号)文件执行。
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对剩余招生计划公布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提交录取结果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将要求传真至计划管理组,截止时间为当日15时前。
(一)征集志愿的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G段)、本科一批(H段)等两个批次中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1.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F段录取结束后,B段、D段、E段、F段同时征集一次。
2.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3.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4.本科三批
M段和N段同步征集1次,M段征集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N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5.高职(专科)批
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段和S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S段中的中职生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甘肃金城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T段: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在7月6日-9日“1+1”顺序志愿录取。7月16日-17日征集志愿录取。
U段:省属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在7月10日开始模拟。
7月10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10日-12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17日-18日征集志愿录取。
V段: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7月13日-15日“1+1”顺序志愿录取。7月18日-19日征集志愿录取。
(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
W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民办及独立院校)在7月27-8月1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26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27-29日平行志愿录取。
7月31日-8月1日征集志愿录取。
(九)体育艺术类高职(专业)批
X段: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在8月13日-14日“1+1”顺序志愿录取。
8月12日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8月13日-14日平行志愿录取。
8月15日征集志愿录取。
凡在我省有招生任务的院校,均按我省安排的录取批次与录取时间参加录取。各院校如对调阅考生电子档案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各批次录取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传真至计划管理组。
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录取系统登录测试,上下载录取信息,尽快完成审阅档案任务。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环节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指定专人沟通联系,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并将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三、征集志愿有关事宜
普通高校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投档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包括专业和缺额数),符合条件的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征集的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模式,按计划100%比例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投档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8〕8号)文件执行。
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学校,对剩余招生计划公布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提交录取结果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将要求传真至计划管理组,截止时间为当日15时前。
(一)征集志愿的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G段)、本科一批(H段)等两个批次中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1.本科提前批
A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征集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F段录取结束后,B段、D段、E段、F段同时征集一次。
2.本科一批
I段和J段同步征集1次,分段录取。I段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其中I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J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3.本科二批
K段和L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K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省属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L段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4.本科三批
M段和N段同步征集1次,M段征集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N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志愿降分投档。
5.高职(专科)批
P、Q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R段和S段同步征集,征集2次,分段录取。征集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其中S段中的中职生第一次征集后,如生源不足,可按相关规定在第二次征集时适当降分,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天水师范学院
T段:使用校考成绩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高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使用音乐学(器乐)统考成绩且按照乐器种类招生的二本及以上高校本科专业等“1+1”顺序志愿录取
录取时间:7月6日-9日
T段:征集志愿
录取时间:7月16日-17日
U段:省属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及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外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体育、艺术类本科专业开始模拟录取。
录取时间:7月10日
U段:平行志愿
录取时间:7月11日-12日
U段:征集志愿
录取时间:7月17日-18日
V段:除T段和U段普通高校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一批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1+1”顺序志愿
录取时间:7月13日-15日
V段:征集志愿
录取时间:7月18日-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