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5)对本类别某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提供详实材料)。
3.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培养潜质的学生。
6.具有分析问题、科学思维和独立工作的能力,具备开展康复医学各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九条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职中对口的考生须通过湖北省组织的相关考试。
(一)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决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得三等奖。
(二)学科能力突出学生在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表现出特别突出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
5.高中学习阶段,在德智体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市、区级以上(含市、区级)荣誉称号的学生。
3.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具有较强培养潜质的学生。
(七)在我校相关专业所涉及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且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报学科特长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