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办咨询电话:0571—、;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
第十九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电话:(0571)、。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
(六)纪检监察电话:(0571)、。
(六)纪检监察电话:(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