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
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
学校名称:
学生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学生照片学号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户籍性质 年级 专业名称 专业性质□涉农□非涉农班级 家庭 经济情况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班级审核意见 班级认定组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 (加盖机构公章) 年 月 日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在新生入学时填写,学生在校期间有效。
附件2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
学校名称: 学年
学生基本情况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学生照片学号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专业名称 年级 班级 家庭 经济状况家庭住址 主要收入来源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总数 人均年收入 申请免学费的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班级审核意见 班级评议组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 (加盖机构公章) 年 月 日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填写。(每学年重新申请)
第五条我省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生源地为西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负担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省和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属学校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市县区学校由省财政和市县区财政按64比例分担答案来源于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学校名称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户籍性质年级专业名称专业性质涉农非涉农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班级审核意见班级认定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说明此表在新生入学时填写学生在校期间有效附件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
第七条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答案来源于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答案来源于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学校名称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户籍性质年级专业名称专业性质涉农非涉农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班级审核意见班级认定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资助机构负责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年月日学校审核意见及公示结果负责人公章年月日说明此表在新生入学时填写学生在校期间有效附件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学校名称学年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
第五条我省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生源地为西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负担部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省和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属学校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市(县、区)学校由省财政和市(县、区)财政按6:4比例分担。
第四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第七条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对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第六条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的补助方式为:第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2.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对象认定表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用学校名称:学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1寸学生照片学号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户籍性质年级专业名称专业性质□涉农□非涉农班级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班级审核意见班级认定组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