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奖、助、贷政策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金肯奖学金、勤工助学、伙食补贴等多种形式的资助政策。学院还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进一步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暂时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2013级新生在高中获得县(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学院奖励2000元/生,高考成绩达第三批本科提档线奖励3000元/生。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8.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1)艺术特长生:在县(区)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2)体育特长生: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3)技术创造: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

(4)等级证书: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8.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1)艺术特长生:在县(区)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2)体育特长生: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3)技术创造: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合格者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