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学校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592-;传真:0592-;电子邮箱:。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时,学校根据进档的生源情况,确定必录线,具体为: 1、按平行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低分5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2、按梯度志愿方式进档的考生中,投档分高于本校同批次、同科类各专业录取低分10分(含)以上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4)闽台合作本科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15000元/生·年;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18000元/生·年,本项目学生第三学年到台湾中原大学学习,学费按当年该校学费标准收取,约新台币11万元/生·年(折合人民币约2.4万元)。
1.本科专业: (1)艺术类专业:8640元/生·年 (2)软件工程专业:二年级5460元/生·年;四年级按规定学分及标准收取13000/生·年。 (3)学前教育、英语、日语、法学、法学(海商法方向)、社会工作专业:5040元/生·年 (4)闽台合作本科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15000元/生·年;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1
第三条学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三条学校招生类型:普通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