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美术类普通本科批次资格线;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统考合格线(没有统考的省份,认可学校的专业合格线)。湖北省对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上线的考生,按照湖北省招生办统一要求,综合分相同以专业分高的优先录取。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被录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入学后一律不得转入非艺术类
9.录取结果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提供。(规则5、6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规则7适用于非江苏省考生)
9.录取结果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提供。(规则5、6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规则7适用于非江苏省考生)
9.录取结果查询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提供。(规则5、6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规则7适用于非江苏省考生)
9.录取结果查询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提供。(规则5、6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规则7适用于非江苏省考生)
9.录取结果由我校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提供。(规则5、6仅适用于江苏省考生,规则7适用于非江苏省考生)
第十条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录取优秀考生,具体由招生办视生源情况决定,并向招生领导小组备案。
2.各批次省控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
2.各批次省控线由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