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凡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在国家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至我校。(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复试资格条件1.调剂基本条件(1)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凡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在国家一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至我校。(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以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复试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3.结合调剂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复试组织实施1.复试内容与方式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具体内容包括英语听力测试(50分)、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实践技能考核(15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三部分。(1)英语听力测试题由学校组织命题,考试时间30分钟。(2)专业课笔试或专业实践技能考核按学校新招生复试公告目录要求确定,考试时间3小时。笔试试卷要有具体的评分标准,采用密封方式阅卷,考前做好试卷保密工作。(3)综合素质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内容考察,其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根据本专业领域的特点制定。面试要有较详细的提纲和评分标准,并在《
七、其他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加试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加试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加试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加试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加试(1)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并及时公布合格名单。加试每科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2)部分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申请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在复试中须加试数学。加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