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1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附件2
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日 期工 作 内 容 和 要 求负责单位以下为2012年工作11月1-4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11月16日前汇总艺术类报名信息数据库省教育考试院11月17-24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省教育考试院12月1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报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高校12月2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高校12月4日起美术类专业统考评卷、评分省教育考试院12月7-8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报到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师范大学12月9-23日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及面试、评分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师范大学12月中旬起省外高校上报设点校考申请、招生简章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校考考点以下为2013年工作1月20日前发放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单,同时通知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招办;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省教育考试院1月下旬-3月底校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校考考点4月10日前校考高校上报专业考试合格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5月20日前高校确定录取规则并向社会公布招生高校6月7-9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含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6月下旬第一阶段填报高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7月1日前向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高校提供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和单科)省教育考试院7月8日前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有关高校向我省提供拟录取名单有关招生高校7月上中旬提前公办本科第2、3小批高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7月中旬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7月下旬第二阶段填报高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8月上中旬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9月30日前总结招生工作,报送高校主管部门招生高校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附件2
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日 期工 作 内 容 和 要 求负责单位以下为2012年工作11月1-4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11月16日前汇总艺术类报名信息数据库省教育考试院11月17-24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省教育考试院12月1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报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高校12月2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高校12月4日起美术类专业统考评卷、评分省教育考试院12月7-8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报到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师范大学12月9-23日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及面试、评分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师范大学12月中旬起省外高校上报设点校考申请、招生简章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校考考点以下为2013年工作1月20日前发放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单,同时通知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招办;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省教育考试院1月下旬-3月底校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校考考点4月10日前校考高校上报专业考试合格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5月20日前高校确定录取规则并向社会公布招生高校6月7-9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含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6月下旬第一阶段填报高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7月1日前向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高校提供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和单科)省教育考试院7月8日前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有关高校向我省提供拟录取名单有关招生高校7月上中旬提前公办本科第2、3小批高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7月中旬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7月下旬第二阶段填报高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8月上中旬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9月30日前总结招生工作,报送高校主管部门招生高校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附件2
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日 期工 作 内 容 和 要 求负责单位以下为2012年工作11月1-4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11月16日前汇总艺术类报名信息数据库省教育考试院11月17-24日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省教育考试院12月1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报到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高校12月2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试省教育考试院、考点高校12月4日起美术类专业统考评卷、评分省教育考试院12月7-8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报到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师范大学12月9-23日音乐类专业统考笔试及面试、评分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师范大学12月中旬起省外高校上报设点校考申请、招生简章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校考考点以下为2013年工作1月20日前发放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单,同时通知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招办;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省教育考试院1月下旬-3月底校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校考考点4月10日前校考高校上报专业考试合格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5月20日前高校确定录取规则并向社会公布招生高校6月7-9日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含学业水平选修科目测试)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6月下旬第一阶段填报高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7月1日前向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高校提供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和单科)省教育考试院7月8日前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有关高校向我省提供拟录取名单有关招生高校7月上中旬提前公办本科第2、3小批高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7月中旬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7月下旬第二阶段填报高考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8月上中旬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9月30日前总结招生工作,报送高校主管部门招生高校
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人物图片,完成一幅人物半身(含手)的素描试卷。
(一)素描考试内容和形式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构图能力,对人物的形体结构和人物特征与动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力。2.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考生按照试题要求,依据所提供的人物图片,完成一幅人物半身(含手)的素描试卷。3.考试要求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三)视唱练耳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1.考试目的视唱练耳是考生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通过视谱即唱和听辨听写能力的测试来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以及读谱能力,从而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和条件。视唱练耳是考生入学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通过视谱即唱和听辨听写能力的测试来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表现能力以及读谱能力,从而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专业学习的基本素质和条件。2.考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清华大学
(一)声乐考试目的、内容和形式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2.考试内容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三首歌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
1.考试目的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能力、构图能力,对人物的形体结构和人物特征与动态的把握能力以及艺术表现力。
3.考试要求构图合理,造型严谨,比例准确,塑造深入,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表现方法不作统一限制,不得标有与画面无关的任何标记。
(二)器乐考试内容和形式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通过考试考查考生的演奏水平。2.考试内容(1)乐器种类:中外各类乐器。(2)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必须填报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计算机系统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演奏时间不超过8分钟。3.考试要求(1)演奏流畅、准确。无不良演奏习惯及明显失误。(2)能感悟音乐作品,准确把握音乐风格。4.考试形式面试,现场演奏(不允许
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时间、地点2006年3月17日上午8:30在南京艺术学院高等教育职业学院报名。
艺术类专业加试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费用1、加试时间:2006年3月18日2、加试地点:南京艺术学院3、缴纳报名费20元、考试费(两门)120元,共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