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费用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4.培养费按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论文课题研究经费和答辩费等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为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习方式和培养年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时间主要是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进行,学位论文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年限自入学至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学生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经我校审定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期间一律不转户口和人事关系等,我校不予就业派遣。
四、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阶段要求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2.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1-6年内修完我校同专业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统考和学校课程学习可同步进行。6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3.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3-5年。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学习时间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2年,论文工作时间为1.5~2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六.课程学习和培养方式1.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和相对集中的课堂授课学习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5年,论文工作时间为1.5年。2.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