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关于初中招生工作(一)入学对象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地返昆的小学毕业生3.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毕业的学生4.非本市户籍,父母在昆工作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外地来昆的小学毕业生。年满16周岁且已经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发给入学通知书。年满1
关于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一)小学招生工作1.入学对象(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市,父母在昆工作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外地来昆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学龄儿童入学。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学龄儿童入学。2.报名办法全市公办小学
(一)小学招生工作1.入学对象(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年满6周岁(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不在本市,父母在昆工作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外地来昆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学龄儿童入学。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学龄儿童入学。2.报名办法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3日
5.考查科目实施办法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操作能力、信息技术等六项。其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已在八年级学年结束时完核。艺术(音乐、美术)、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考查采用统一组织、现场测试、分校实施的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考查科目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
(二)报名办法全市公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3~4日。根据教育局和各区镇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本、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等有关证明,到施教区内的学校报名。学校必须在8月15日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昆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入学通知书》。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民办学校、外来工子弟学校初中部和所在区、镇指定的公办初中报名。到所在区、镇指定的公办初中报名须提供
2.考试科目和计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政治与历史满分各为10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分。中考总分满分为730分。
5.考查科目实施办法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其中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已在初初二年级学年结束时完核。艺术与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分校组织,互换监考,分别采用集中阅卷与现场评分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并作为准予初中毕业的依据,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政史科目中的历史部分实行闭卷考试,政治部分实行开卷考试;体育考试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英语考试实行听力与口语自动化测试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
4.考试时间和日程考试时间:2013年6月17日~19日。考试日程:6月17日上午9:00~11:30语文下午14:00~15:40物理6月18日上午9:00~11:00数学下午14:00~14:50历史
5.考查科目与考查办法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劳动技术能力操作、信息技术实践能力。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合格者准予初中毕业,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