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对口原则考虑到当前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在专业类别划分和专业名称上尚不完全一致,也不一一对应,故职业教育升学考试对接的专业,本着“宽专业、大门类”的原则划分。原则上低一层次教育没有相同相近专业的,不列入对口招生专业范围。根据国家新颁布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教育大体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合并归类,并与相关专业考核的专业综

探索开展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的“中期选拔”招生改革。在全省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二年级学生中开展“中期选拔”,推荐合格学生入读民办高职院校和生源紧缺的部分公办高职院校。被录取学生转入高职院校学习三年,毕业时颁发五年制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一)落实和完善促进教育公平的相关政策。1.做好国家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明确国家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在我省的实施区域和实施办法。在我省重点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的计划用于招收具有我省农村户籍的农村学生,进一步完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逐步形成保障我省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2.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完善义务

建立考试招生录取新机制录取工作的原则与方式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为考生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科学的录取办法。从2017年起,录取时根据当年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文化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成绩总和)划定低录取分数线,其中技能考核60分以下(不含60分)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在专业对口的前提下,考生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和若干个参考志愿。录取工作要坚持专业对口的原则,严格按专业

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外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以往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其它志愿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2013年起,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继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其它志愿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该政策有利于报考提前批的考生更好地选择学校和专业,提高专业满意度,也能更好地满足提前批高校选拔人才的特殊需要。

扩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范围。将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试点的3所高职院校纳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范围,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组织招生考试。此项政策有利于推动试点院校直接面向合作行业、企业办学,实现招工与招生互通、上课与上岗融合、毕业与就业衔接,深化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职单考单招”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从2013年起,“高职单考单招”由按院校“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为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进一步提高考生对专业的满足度,提高录取工作效率。

改革“高职单考单招”制度,扩大应用型本科专业招生计划。“高职单考单招”将逐步减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比例、扩大应用型本科专业招生计划。2013年“高职单考单招”应用型本科招生计划将从往年的120多名增加到1000名左右。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增加中职优秀毕业生入读本科院校的机会,有利于构建技能型职业人才的培养体系。

深化中职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改革试点。2013年,除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外,全省其它高职院校全部纳入中职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试点(简称“中职推免”)范围,并将省职教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牵头学校也一并纳入中职推免工作的范围。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均可向试点高职院校推荐优秀毕业生,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此项政策将进一步增加中职毕业生入读高职院校的机会,也有利于高职院校扩

完善“五年专”招生录取办法。改变以往五年制高职招生由省里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办法,根据不同设区市生源情况,由设区市教育局商高职院校确定当地的招生录取分数线,确保大限度地满足考生和院校招生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