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档案投出后,学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二)预录名单公示
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访问我院网站并点击招生就业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三)自动放弃
参加对口招生联合测试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5日前由考生将本人和家长签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传真至我院,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自动放弃预录资格的考生不再进入候补考生名单。
(四)候补名单
预录名单确定后,在全部未被预录的考生(含被退档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总数不超过我院对口招生原始计划总数10%的候补考生名单。
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我院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1:1的比例从候补考生名单中递补,直至额满为止。
(五)正式录取
在5月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重要提示
(一)招生对象1.单独招生:已获得2013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考生。2.对口招生:已获得2013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中职学生,包括应、往届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或在校二年级学生。
(六)招生工作组织机构:1.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招生职能部门是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
综合素质测试办法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一)测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14:00~1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二)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600分,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计算机改卷。(
(三)测试地点联合测试将在南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桂林(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三地四校设置考点,建议报读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在柳州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二)报考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一)录取原则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档案投出后,学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如考
(六)面试专业的录取规则1.面试结果为“Yes”的考生参加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面试,面试结果为“Yes”的考生,其档案投出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按总分高低和志愿专业顺序录取,满额为止。2.面试结果为“No”的考生参加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面试,面试结果为“No”的考生,其档案投出到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不录取为面试专业,可录取为其他志愿专业,与其他考生一起按总分高低和志愿专业顺
录取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录取男女比例7:1外,其他提前批专业录取男女比例9:1。考生成绩由14校联合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提前批录取时,按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投档比例1:1.2。普通批录取时,按顺序志愿模式“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投档比例1:1.1。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的《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一)录取原则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顺序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档案投出后,学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五)正式录取在5月10日前,我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