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生复试工作要求(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校园网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纪委部门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
八、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一)面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四)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三、复试内容各地考生一律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体检、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考试和面试。面试总分为300分。(一)复试及录取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学历证书、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1.对考生身份的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报名的照片一致。2.对毕业证书的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对其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进行审查。3.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按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
一、复试工作程序与要求(一)专业课考试(100分)可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可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可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二)专业外语考试(30分)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时间15分钟。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时间15分钟。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
(二)二级院(系)、所工作机构各二级院(系)、所成立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面试小组。1.二级院(系)、所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为组长,制订面试工作方案和安排,组织领导所属院系的招生面试工作,特别要注意校外联合点及兼职硕士生导师来校面试的安排组织。二级院系复试前将所属院系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原则上以具有导师资格的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面试小组秘书1人。面试小组成员中必须有熟练英语口语和听力人员。校外联
九、招生复试工作要求(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复试原则、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上网(我校校园网)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纪检部门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对投诉
一、面试工作程序与要求(一)专业课考试(100分)可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可按二级或三级学科命题,要求命制若干个分析题或论述题,考生随机抽2个题作答。时间30分钟。(二)专业外语考试(30分)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时间15分钟。选制英文原文献一篇(文献在500个左右的字符),考生当场翻译,时间15分钟。(三)综合素质测试(120分)1.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
4、复试内容、方法等参见《泸州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招办2015年3月15日泸州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一、复试
(二)二级院(系)、所工作机构各二级院(系)、所成立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面试小组。1.二级院(系)、所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为组长,制订面试工作方案和安排,组织领导所属院系的招生面试工作,特别要注意校外联合点及兼职硕士生导师来校面试的安排组织。二级院系复试前将所属院系招生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原则上以具有导师资格的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3-5名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面试小组秘书1人。面试小组成员中必须有熟练英语口语和听力人员。校外联合点导
九、招生复试工作要求(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调剂复试原则、公费研究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上网(我校校园网)公布。(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的投诉、申诉由我校纪检部门负责办理。受理投诉和申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