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非全日制)接受全日制考生调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九)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
3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4江西理工大学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必须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5调剂录取如有专业未招满可接受调剂报考省内其他高校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于7月4日9005日1700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具体复试调剂办法将在江西理
(一)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的通知精神:医学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医学学科门类(代码:10开头):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初试科目三门)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2)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3)综合科目(300分)①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2.我校自命题或委托命题的考试科目:(3)综合科目(300分):①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报考学术型硕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辽宁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字[2019]号),依照《沈阳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答案来
第二十五条报名条件详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第四章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其中,“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学、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技术经济及管理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和技术经济及管理两个专业招生总数不超过3人。
三、学费及资助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19年,我校除化学工艺、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工程和环境化学工程4个二级学科,以及物理学一级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7500元外,其他所有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授权点(除工程管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8000元,2019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除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12000元,2019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全日制
3.现场确认要求详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第四章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凡是选择“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2303)的考生,除按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所要求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生和考生的相关证明、《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往届毕业生需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带二维码);应届毕业生需登录个人学信档案,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研〔2003〕3号)的要求,继续开展联合培养博士或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开展联合培养博士或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单位,其2013年联合培养招生规模已含在合作方(即学位授予单位)的招生规模之内。有关单位应加强对联合培养工作的管理,确保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