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4月20日8: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
(2)4月21日9:30-11:30综合测试。
(3)4月21日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
九、录取
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按比例对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进行合并,计算出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70%,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为30%。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4.各专业在总成绩和政考均合格的考生中,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参考体检信息择优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5.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6.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2013年4月30日-5月10日)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0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7.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十、其它事宜
1.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交通、食宿自理。
2.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3.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十一、时间安排
1.2013年3月26日前,招生宣传。
2.2013年3月20日—4月15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
3.2013年4月16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4.2013年4月17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5.2013年4月20日8:30-16:30,考生到学院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
6.2013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考生到学院参加综合测试。
7.2013年4月21日下午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学院参加面试。
8.2013年4月27日,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
9.2013年4月28日9:00-16:00,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院纪委办公室登记查分,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830-3150185。
10.2013年4月30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1.2013年4月30日-5月10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12.2013年5月2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院网上通知为准)。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三、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
邮政编码:646005
咨询电话:0830-3150329 3151321
监督电话:0830-3150185
学院网址:http://***.cn/
部 门: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
邮政编码:646005
咨询电话:0830-3150329 3151321
监督电话:0830-3150185
学院网址:http://***.cn/
2.考务工作组组长:王志斌成员:邓启华周文张宏高朝祥陈昌涛李宏蒙坪张欣周陶蒋广平。负责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设置、准考证打印、笔试、面试、阅卷等考务工作,制订《命题规则》、《考务人员工作手册》、《考场规则》、《面试考官管理规则》、《考生须知》、《阅卷规则》等,整个考务工作按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相关教师及专家拟定笔试题目,制订面试题目、评分细则及面试。单招笔试试题在考前属机密级材
2.2013年3月20日—4月15日24:00,考生网上报名。
新生注册和复查1.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6.指导协调组泸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协调安排试卷保密、试卷运输等。负责指导高考相关政策。泸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协调安排试卷保密、试卷运输等。负责指导高考相关政策。
3.保障工作组组长:苏建智成员:叶昌伦罗伦忠邹静丁毅蒋凌燕罗泽洪李玲。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次序维持;安排协调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水、电、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工作。组长:苏建智成员:叶昌伦罗伦忠邹静丁毅蒋凌燕罗泽洪李玲。现场收取报名费;安排校内志愿者,报到流程引导,报名现场次序维持;安排协调报名和考试现场学校整体宣传布置;负责水、电、食堂
招生专业及人数专业名称学制合计普高中职学费标准小计科类应用化工技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专业)3年4040理科4100元/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3年4020文、理204100元/年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3年4040理科4100元/年软件技术(省级IT试点专业)3年4010文、理306500元/年酒店管理3年40403700元/年合
招生原则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报考者,
2.考试费用考生须缴纳考试费8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考生须缴纳考试费80元,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1.考试内容(1)考试包括“综合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在考生获得面试特长附加分的情况下,成绩满分为215分)。学院将按比例对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进行合并,计算出总成绩。(2)综合测试满分为200分,内容主要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等,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各项考试内容所占分值: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3)面试满分为200分,特长生另有高50分的特长附加分。
3.考试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瓦窑坝路62号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1)4月20日8:30-16:30考生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申请特长附加分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特长测试或认定。(2)4月21日9:30-11:30综合测试。(3)4月21日13:00-18:00考生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进行面试。录取1.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2.学院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