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7日―13日。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
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一。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1.提前批: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院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院校的小语种专业;部分院校的本科飞行技术专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其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的部分艺

(五)专科(高职)批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9日—15日。

(一)普通文理类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六)专科(高职)二批 市属普通院校、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设置高校及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高职对口专科专业;招收实践生、优秀运动员专科专业。录取时间:8月14日―17日。 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本科层次招生不再进行补录。由于我省专科(高职)二批不设调剂志愿,省内外专科(高职)二批的部分院校如生源不足或因报到率低未完生计划,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重新公布缺额学校名单和缺额情况,考生可在

(五)专科(高职)批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7日―17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

(一)录取分5批进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含高校专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1.本科提前批。包括部分文理类高校及专业,含军事、公安、航海类高校及专业,招收公费师范生、委培师范生的师范类专业,山东省属高校招收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专业,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及专业,部分高校的小语种专业,招收飞行学员的飞行技术本科专业,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高校及专业,其他提前批高校

志愿设置(一)普通文理类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均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二)春季高考设置首次志愿、1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

第二十条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五)专科(高职)批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7日―13日。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录取工作进程见附件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1)投档比例。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的105%投档。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自行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的100%投档。本科一批、二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