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生:2013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
应届“三校”毕业生:由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
历届“三校”毕业生: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按上海市教委有关201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的文件执行。

报考对象按上海市教委有关2013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的文件执行。

5.获得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报考我院对口专业者。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带好相关证明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面试申请表》,学院将于2月28日组织面试。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带好相关证明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面试申请表》,学院将于2月28日组织面试。

(四)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如我院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则录取后续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为(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相同):A类考生: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类、C类考生: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我院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则录取后续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为

2.报考证明:高中毕业生:2015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应届“三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证明:高中毕业生:2016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应届“三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证明:高中毕业生:2014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应届“三校”毕业生:由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证明:高中毕业生:2017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应届“三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证明:高中毕业生:2017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应届“三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证明:高中毕业生:2016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应届“三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历届“三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报考证明:高中毕业生:2013年秋季高考报名号,A类考生还需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应届“三校”毕业生:由所在“三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历届“三校”毕业生:原毕业学校开具的、并注明所学专业的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及复印件;退役士兵:区(县)民政局开具的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