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相关省市教委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对象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如何认定?符合报考资格的本市户籍外省市学籍应届高三考生,其7门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核准认定是否合格。考生须向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交学籍所在省的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开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单。经认定后,7门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春考志愿填报。
1、本市及外省市在沪的具有高中、中专、技校、职校等以上学历的各类人员。
1、本市户籍2013年毕业生录取: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和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本市及外省市在沪的具有高中、中专、技校、职校等以上学历的各类人员。
(2)2013年5月27日前将公示后确定的录取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
本市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应届毕业当年入伍,并于2017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凭身份证、专科(含高职)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到我校现场确认;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本市普通高校2018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和士兵退役证到我校现场确认。
2.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2014年退役士兵。
2.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2014年退役士兵。
(2)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2012年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