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8月13日前,市招生办汇总整理预审各招生院校通过招生邮箱回传的数据信息(如果发现院校提交的数据库不符合录取规定,市招生办及时退回院校修改后再提交)。(十一)8月15日前,市招生办将考生信息数据库上报省录取系统。(十二)8月21日~23日,市招生办汇总院校预录取信息通过系统检测,结果反馈院校。(十一)8月15日前,市招生办将考生信息数据库上报省录取系统。(十二)8月21日~23日,市招
6月4日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网站公示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
8.学院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5.自治区招生部门在5月10日前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返回各地(市)招生办。
5.自治区招生部门在5月10日前将编排考场后的信息返回各地市招生办。
(2)本市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2012年退役士兵。
9.学院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9、学院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9.学院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2)2013年5月27日前将公示后确定的录取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