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会计学基础》和《管理统计学》,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学院复试前,任一门课不及格(低于60分)不再进入学院复试程序。具体时间安排详见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门,且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100分。注:需“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①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的考生(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日);②本科结业生。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②初试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两个科目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英二:《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初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均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一。 初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1.初试科目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均为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一。 初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考试科目为:素描(人物默写)、色彩(静物默写),共计2门。
3.初试科目:英语、两门业务课。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总分共300分。
(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特别提示:我校只招收“GCT”考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初试科目:初试两门:外国语(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共计2门。复试科目:思想政治、专业课,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参见附表)。
1.初试: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