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
1、我校艺术特长生录取批次有: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二);
1、须参加“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统一专项测试”并入围;
第三条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2)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察处、保卫处、教务处、招毕处、财务处、网络中心、校医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的组织、管理与实施;(3)集体讨论、确定高水平运动队的年度招
第十四条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湖北省组织的统一专业测试。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核。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和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测试。
第二十三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及我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