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
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4、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填写或提供下列材料:
(1)我校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招生,考生报考时需注明专业方向。在同一专业内可同时填报两个专业方向,并注明服从调剂。
(2)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印制)。要求:字迹清楚,信息准确。
(3)提供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准考证指定的位置。
(4)出示本人身份证和省招办或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准考证。没有则需出示中学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5)考生进考场时必须携带专业准考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相关有效证件以备检查。考生在考试中如被发现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我校专业考试资格,并通报该生所在学校和所在省考试院。
3、进入企业冠名班的学生,另外可享受企业提供的每年2000元生活补贴和企业专项奖学金。报到时间:提前注册,随时接待。正式报到时间:2014年8月24―25日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2017年1月16日
报名对象及条件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专)应、往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2015年1月10日
第十四条学校组织对艺术类各专业考生的专业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学校组织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面试(考核)或专项水平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学校组织对申请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遴选、面试及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重点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有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1、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A类计划:(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奖励;(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
招生须知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2.学院艺术类专业只安排英语为第一外语教学,其他小语种不予安排;3.政审与体检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4.学院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录取规则按考生所在省(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5.在第一学年,学院可视学生情况允许新生在各艺术类专业中调整专业。温馨提示:录取期间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我院招生工作人员随时与您取
(一)招生对象及考生报名须知: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4、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填写或提供下列材料:(1)我校分专业招生,考生报考时需注明报考专业,并注明服从调剂。(2)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印制)。要求:字迹清楚,信息准确。(3)
(一)招生对象及考生报名须知: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4、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填写或提供下列材料:(1)我校分专业招生,考生报考时需注明报考专业,并注明服从调剂。(2)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由我校统一印制)。要求:字迹清楚,信息准确。(3)
(一)招生对象及考生报名须知: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历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3、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4、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需填写或提供下列材料:(1)我校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招生,考生报考时需注明专业方向。在同一专业内可同时填报两个专业方向,并注明服从调剂。(2)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由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