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中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安理工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4、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数情况下依据考生填报志愿专业,参考相关科目进行录取。
5、西安理工大学认可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可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西安理工大学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降分政策对降分投档考生进行录取。
7、西安理工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外语语种要求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8、西安理工大学的所有专业对录取男女生没有比例限制。
录取规则(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按考核总成绩排序,严格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规则:1、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2、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3、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
录取规则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低淘汰比例20%。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分为理工、文史、三校生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理解清楚要求含义,慎重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以不低于实考人数20%的淘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二)单独考试招生,
录取规则: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等三项合计,排序后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按计划1:2确定面试名单。其中:高考成绩折合百分制,总分100分;学业水平考试中物理、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三科成绩不得低于C,八科成绩中A按5分计算,B按4分计算,C按3分计算,D按2分计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分。2、面试总成绩80分。3、根据其所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参加面试的考生,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1、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2、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按考核总成绩排序,严格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第十二条 学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由于本院条件所限,学生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普通类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请考生谨慎填报。第十三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录取规则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及省招生办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2.根据我校统一组织考试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3.根据普高生和三校生报名人数比例,由学校酌情分配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各自录取计划数。4.学校在2017年4月19至20日,到陕西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的学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并签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完
录取规则:1、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2、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中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安理工大学提档要求
录取规则:1、西安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2、西安理工大学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控制在110%以内。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中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安理工大学提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