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专业安排。录取考生进入相应专业,高考成绩须满足下列条件:
3、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1、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第十二条 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按教育部教学司[2008]27号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
3、民乐:笛子、唢呐、笙、二胡、中胡、古筝、琵琶、阮、扬琴;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1、我校艺术特长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4、艺术特长生录取过程中,凡遇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不予投档而无法录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艺术特长生录取过程中,凡遇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不予投档而无法录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