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各专业每学年预计40学分,每学分学费标准80元,因此,年学分学费为3200元。
2、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七、学费、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一)2018年学费标准:10000元/年.人(以物价局新核定标准为准)。(二)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新奖助学金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类招生、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职高对口招生。第三条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国标代
第四章入学考试(考核)第十一条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自主招生由学校组织考核测试,考核测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第十二条学校组织对非湖南省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考试时间、要求及安排以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湖南省
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主要投放到上线生源多、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奖励与帮困措施1学院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近20项奖助学金此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答案来源于2021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条奖励与帮困措施1.学院设有学年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20余项奖助学金。此外,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等。2.学院设有学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实行按劳计酬。第十一条附则1.本章程由湘潭大学兴湘学院负责解释。2.本章程适用于湘潭大学兴湘学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按湘价教[2012]44号文件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二十六条按湘价教[2012]44号文件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帮困措施1、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各专业每学年预计40学分,每学分学费标准80元,因此,年学分学费为3200元。2、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