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一)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一)根据江苏省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一条提档比例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其划定的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定为招生计划的120%。
第十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20%以内。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一)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一)根据江苏省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条提档比例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第十条提档比例 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
第十条提档比例 我校为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自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