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我院备案。

报名(一)专业考试报名考生按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获取《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艺术报考证》)。具体办法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107号)。(二)文化统考报名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已于2013年2月进行,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

(二)文化统考报名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已于2013年2月进行,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3]6号)。

第三批:艺术类专科专业。各批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分别在对应批次提前录取。各批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经教育部批准专业校考的专科专业,分别在对应批次提前录取。

3.本科专业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为: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40%+专业分×7.5×60%。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80%+专业分×7.5×20%。专科专业综合分以450分为满分,各类按本科相对应类别的比例折算。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四)政策加分政策加分按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关政策加分文件规定执行。政策加分与文化总分之和为考生总分,综合分由考生总分与专业分按规定比例折算。政策加分按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关政策加分文件规定执行。政策加分与文化总分之和为考生总分,综合分由考生总分与专业分按规定比例折算。政策加分按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关政策加分文件规定执行。政策加分与文化总

(二)志愿设置第一批和各批提前录取的为传统志愿,第三批为平行志愿。1.各批提前录取设两个高校志愿,第一批设三个高校志愿,第三批均设A、B、C、D、E五个高校平行志愿,每个高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2.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高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高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3.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情况,对未完生

(一)专业考试报名考生按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获取《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艺术报考证》)。具体办法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2]107号)。

4.2013年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3年3月7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3年3月8日印发附件1201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二)艺术类专业分三批六阶段进行。第一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9日-7月12日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及清华等13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他专业校考和进入“211工程”建设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13日-7月21日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三批(含该批提前录取院校)7月30日-8月7日艺术类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实行专业校

招生简章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我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