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咨询热线:023-(语音电话)023-;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建议女生谨慎填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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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学校招生录取接受各级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十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条学校基本情况我校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双福校区两个教学区。学校全称:重庆交通大学(ChongqingJiaotong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18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高职专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办学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政编码:400074双福校区: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邮政编码:402247就读地点:2013级普通本科各专业新生在双福校区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