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发布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办理报考手续,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
招生计划1、2014年我校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陕西、甘肃等13个省份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省份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陕西甘肃预分计划2、我校在辽宁、浙江、湖南、广东等4省份采用省联考专业成绩录取,招生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
3、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后,按综合分排序,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表现,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美术:音乐:播主:播主:(航空服务)编导:音乐学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30%,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及编导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20%,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优先录取;
录取原则1、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2、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按招生计划与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线按统一成绩标准划定,不分专业划线。3、对于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考生的录取基本条件为:(1)同时获得生源所在省的联考专业成绩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校考合格证;(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4、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照考生的综合
5、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无英语学习基础者慎重报考;
7、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艺术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
1、考生根据我校招生简章发布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办理报考手续,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
1、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成绩为100分。
1、我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成绩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