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两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研究论文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
(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一、招生专业和名额2013年安徽大学有103个学术型专业和27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学术型研究生1275名、专业学位研究生820名,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安徽大学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终录取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1.学习方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2)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3)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4)全日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系码院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002经济学院025100金融硕士55002经济学院025200应用统计硕士24002经济学院025300税务硕士15002经济学院025400国际商务硕士5003法学院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85003法学院035102法律硕士(法学)28004社会与政治学院035200社会工作硕士80007文学院04530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1009外语学院055101英语笔译60010新闻传播学院055200新闻与传播硕士50010新闻传播学院055300出版硕士15011历史系065100文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系码系所学科码一级学科招生计划001哲学系0101哲学21002经济学院0201理论经济学5002经济学院0202应用经济学70002经济学院0270统计学5003法学院0301法学76004社会与政治学院0303社会学26005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22006高等教育所0401教育学6007文学院0501中国语言文学70008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0501中国语言文学9009外语学院0501中国语言文学2009外语学院0502外国语言文学23009外语学院0502俄语语言文学2009外语学院0502日语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系码院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003法学院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41003法学院035102法律硕士(法学)19013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90014管理学院125200公共管理硕士80014管理学院125600工程管理硕士2302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8021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85209集成电路工程802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085211计算机技术13

(三)单独考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的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和农业经济管理专业两个专业可对优秀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相同,选择单独考试考生由我校参考国家低分数线单独划线)。报考条件:考生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同时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参加单独考试考生限报原单位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单独考试(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两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研究论文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单独考试(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两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研究论文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合肥工业大学”报名点报名和参加考试,且考生应当于2012年11月2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单独考试(一)我校法律史、电路与系统两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二)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相关专业研究论文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或者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三)报考单独考试考生应当经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