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响应安徽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强省的号召,培养优秀后备人才,我校戏曲表演专业(黄梅戏表演)新生学费全免,舞蹈表演专业优秀的新生(男生10名、女生20名)学费全免。
2.根据国家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我校音乐、美术设计与制作、社会文化艺术专业学费全免。
3.其它专业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整(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4.本校实行优秀奖学金制度(一等奖学金每学年2000元),戏曲表演专业(黄梅戏表演)优秀学生每年享受4000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经费资助,并可参加“桂林茜黄梅戏教育基金”奖学金评选(每年总金额10万元)。
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留存)、一寸相片四张、报名考试费100元。
二小学、初中起点各专业考试报名办法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留存)、学历证明或所在学校介绍信、一寸相片四张、报名初试费100元。享受文化课加分政策照顾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原始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2.报名时间:即日起起至4月27日。本院招生办接受考生函报(其他报名点须面报),函报截止日期为专业考试前一周,考生将报名材料及费用邮寄至本院招生办即可。省内其他报
3.各专业考试项目:考试专业专业初试主要项目专业复试主要项目舞蹈表演形体检测、朗诵、舞蹈表演形体检测、朗诵、舞蹈表演、即兴表演影视表演朗诵、表演小品片段、舞蹈朗诵、演唱、舞蹈、命题小品主持与播音朗诵、指定稿件朗诵朗诵、才艺展示、模拟主持戏曲表演(黄梅戏)形体检测、演唱歌曲或戏曲片段、朗诵形体检测、朗诵、演唱歌曲或戏曲片段、舞蹈、节奏和动作模仿音乐表演(戏曲音乐)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演奏
(二)小学、初中起点各专业考试报名办法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留存)、学历证明或所在学校介绍信、一寸相片四张、报名初试费100元。享受文化课加分政策照顾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原始证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2.报名时间:1月27日起至专业考试前一周。本院招生办接受考生函报(其他报名点须面报),函报截止日期为专业考试前一周,考生将报名材料及费用邮寄至本院招生办即可
二小学、初中起点各专业考试报名办法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留存)、一寸相片四张、报名考试费100元。2.报名时间:即日起起至4月27日。3.报名办法:①面报地点:本校招生办和省内地市报名点(具体地址待定)。②函报办法:考生将报名材料及费用邮寄至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办,邮编230016。函报截止日期为考试前一周。
一小学、初中起点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制学历拟招生专业拟招计划专业培养方向小学六年级六年制中专舞蹈表演(中国舞)80中国舞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20国标舞表演初中毕业生和在校生三年制中专戏曲表演60戏剧表演音乐(戏曲音乐)10戏曲音乐演奏和伴奏音乐(声乐、管弦、民乐、键盘)50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管弦乐器;中国乐器;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美术设计与制作30动画、漫画和平面设计社会
(一)小学、初中起点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制学历拟招生专业拟招计划专业培养方向小学六年级五年制中专、七年制大专舞蹈表演(中国舞)150中国舞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20国标舞表演初中毕业生和在校生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大专戏曲表演(黄梅戏表演)30黄梅戏表演影视表演30影视表演、曲艺主持与播音30、舞台节目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戏曲音乐)20戏曲音乐演奏和伴奏音乐表演(声乐、管弦、民乐、键盘
2.各专业考试项目:考试专业考试内容舞蹈表演形体检测、朗诵、舞蹈表演、即兴表演戏曲表演形体检测、朗诵、演唱歌曲或戏曲片段、舞蹈、节奏和动作模仿音乐(戏曲音乐)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音乐(声乐、器乐)演奏或演唱乐曲一首、视唱、听音美术设计与制作素描、色彩社会文化艺术(舞蹈)形体检测、朗诵、舞蹈表演、即兴表演
一小学、初中起点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学制学历拟招生专业拟招计划专业培养方向小学六年级六年制中专、八年制大专舞蹈表演(中国舞)130中国舞表演舞蹈表演(国标舞)20国标舞表演初中毕业生和在校生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大专戏曲表演(黄梅戏表演)40黄梅戏表演影视表演30影视表演、曲艺主持与播音30、舞台节目主持与播音音乐表演(戏曲音乐)10戏曲音乐演奏和伴奏音乐表演(声乐、管弦、民乐、键盘)60美
五学费标准及奖学金规定1.为响应安徽省委、省政府建设文化强省的号召,培养优秀后备人才,我校戏曲表演专业(黄梅戏表演)新生学费全免,舞蹈表演专业优秀的新生(男生10名、女生20名)学费全免。2.根据国家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和免学费政策,我校音乐、美术设计与制作、社会文化艺术专业学费全免。3.其它专业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整(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