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4000元/年,困难学生3000元/年,一般困难学生2000元/年;
2.国家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另定期或不定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奖学金制度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为特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2%,每人每学年1500元;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3%,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5%,每人每学年800元;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10%,每人每学年600元。2.单项奖学金:凡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基本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参加个人单项奖的评比,各单项奖可以兼得。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1)系部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集团成员学校需正式发文,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2)规范填写2010年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3)《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4)困难等级认定申请表。(5)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6)学生综合测评表(加盖公

1.国家奖学金材料(1)系部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集团成员学校需正式行文文,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2)2010年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需双面打印,除签名、日期外均可打印,凡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表格相关格式不得修改。(3)《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国家奖学金制度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学生;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用于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贷款制度凡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安徽省内生源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省外生源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

学校助学制度1.勤工助学:学校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300余个,每年安排近2000人次参加勤工助学,发放勤工助学工资约30余万元。2.孤儿生免学费:孤儿生凭录取通知书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免除学费并享受各类困难资助。3.“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个档次,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

国家助学金制度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4000元/年,困难学生3000元/年,一般困难学生2000元/年;2.国家临时困难补助: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另定期或不定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