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九、招生咨询1.研究生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邮编:637007联系电话:(0817)2240136传真:(0817)2242202联系人:申老师Email:研究生处网址http://graduate..cn/2.各院系研究生科联系方式基础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人:母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817)3352015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科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817)2242627医学影像学系研究生科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817)2262089

5.如在2014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新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1.拟申请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含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必须按各院系相关规定填报招生计划。

七、注意事项:1.同等学力考生报到时需交验以下材料之一:①英语应通过国家四级,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专业的学术论著1篇以上(论文需有中英文摘要或者论文的文献标识码为A),③获得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或成果奖的前三名。查看以上材料的原件,收取复印件。2.复试直至录取期间,所有信息将第一时间公布于研究生处网页,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3.为了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享受计划内指标的非定向考生注意:请提前与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取得调档同意,若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使我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调取考生档案,而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按国家有关规定由

三、复试报到所需材料: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带齐相关证件资料,以备查验:A往届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政审表。B应届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政审表、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政审表请在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graduate..cn/“文档下载”栏下载。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若提供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四、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占100分,面试占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权公式:X总=(X初/5)*50%+(X笔+X面)/2*50%

五、复试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历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

一、复试考生资格1.所有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且上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2.接收到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复试分为: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3.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