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学院的调剂原则:说明:(1)新学院内部:原学院调剂指标首先用于接收报考原学院的调剂考生,再接收新学院内部的其他调剂考生。属院内调剂;(2)新学院与新学院之间:由新学院自行认定其他新学院相关学科是否为院内调剂。(3)新学院调剂到其他非新学院属于校内调剂。
二、调剂原则所有专业(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或中国科学院大学或个别专科性、行业性高水平大学(相关高校名单由相关学院遴选,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另行公布),分数达到国家复试A类分数线(以国家公布的当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准)以上者,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考试科目参见福州大学当年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拟调剂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3)学术型专业与专业学位互调需门类(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
(6)0453汉语国际教育与04教育学、05文学之间互调
2.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专业相近的情形见附件1),同时参考考试科目是否相同、相近加以判断。
(9)0851建筑学、0852工程与07理学之间互调 (10)1253会计与02经济学、12管理学之间互调 (11)035102法律硕士(法学)与0301法学之间(毕业专业必须法学类、法学、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监狱学) (12)085202光学工程与070207光学之间互调 (13)085207电气工程与0774电子科学与技术之间互调 (14)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与070208无线电物理、0774电子科学与技术之间互调 (15)085209集成电路工程与070208无线电物理之间互调 (16)085210控制工程与0701数学之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8.英语调剂原则英语一可以向英语二调,英语二不能向英语一调。选考英语一、数学一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并满足专业相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可调剂工学相近专业。
7.数学调剂原则数学只能按数学一、二、三顺序由高到低调剂,反之不行。理学自命题数学(科目名称:高等数学,科目代码:601-609)视为数学一。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接收调剂的工学及工程硕士专业,均接收初试科目未考数学的理学考生。但必须符合专业相近的情形,且在复试中加试数学(成绩合格才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