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复试期间将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四、无尽事宜,以国家、省和学校有关规定为准。联系电话:0872-2201510联系人:何老师临床医学院2018年3月22日
4.复试期间将对所有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一)资助奖励1、学费标准按云南省规定执行。2、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在校期间均可参与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并获相应的奖金;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3、凡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在校期间均可参与助研、助管和助教工作,并获得相应的酬金。
(二)招生奖励1、第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到注册后奖励两年的学费。调剂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到注册后奖励一年的学费。2、第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30分、单科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0.00元。调剂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30分、单科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现金7000.00元。
六、联系方式1、大理学院研招办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古城弘圣路2号大理学院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872―2219937
四、复试安排1、复试时间拟安排在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复试名单、复试通知等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院校信息和大理学院研究生处网页中公布,我校不在寄送书面的复试通知,请考生自行登录查看。
五、资助奖励政策(一)资助奖励1、学费标准按云南省规定执行。2、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在校期间均可参与国家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并获相应的奖金;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助。3、凡录取并报到注册的考生,在校期间均可参与助研、助管和助教工作,并获得相应的酬金。(二)招生奖励1、第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到注册后奖励两年的学费。调剂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到注册后奖励一年的学费。2、第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30分、单科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
二、调剂要求1、参加全国统考,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B区复试要求。2、考生的学历和毕业专业必需符合各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3、考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调剂。4、初试科目基本相同或相近。
三、调剂程序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n)的网上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