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共管理硕士《英语》成绩不低于30分,联考总分不低于112分。
六、招生纪律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咨询电话:0591-22867434(研招办)投诉电话:0591-22867115(校纪委、监察处)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招生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52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17。联系电话:0591-22867434,传真:22867447。联系人:刘老师、林老师、张老师。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大楼52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50117。联系电话:0591-22867434,传真:22867447。联系人:刘老师、林老师、张老师。各招生学院的联系方式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
(六)考生于2016年1月9日下午—12日参加招生学院的复试。复试具体事宜由招生学院安排,考生应及时登陆招生学院网页查询。
1.资格自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保本人具备相关学位类别的报考资格。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参加网上报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须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进行初审: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将上述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考生须于2016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进行初审: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将上述
(二)资格审核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进行初审: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报名平台下载并签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材料不完整或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予参加复试。(邮寄地址:350117福建省福州
(二)资格审核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须于2014年1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初审:①《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签名,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表》等报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参加复试。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须于2014年1月6日前将以
(二)资格审核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须于2015年1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寄达我校进行初审: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报名平台下载并签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和电子照片骑缝处同时加盖公章);②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或境外大学学历、学位证书须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表》等报考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参加复试。艺术硕士考生可于复试时将资格审核材料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