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科类每生每学年4500元;理科类每生每学年5500元;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国际贸易实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社会工作等专业为4500元/年;旅游管理(中澳合作)为13000元/年;其它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750-1500元/年,具体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复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理工、外语类专业每学年为5500元;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每学年为4500元。住宿费标准:1000~1800元/学年,具体按实际安排入住的宿舍条件而定。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数控加工与维护方向)4个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江门市物价局《关
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一)学费标准1.文科类专业,学费标准是5000元/生·学年;2.理科类专业(含外语类专业),学费标准是6000元/生·学年;3.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是10500元/生·学年。(二)住宿费标准1.禅城校区校内公寓A、B、C、E、F、G座,收费标准900元/生·学年;校内公寓D1、D2、D3座,收费标准8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5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900元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按专业每生每年10500元或11000元收费。 住宿费:按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400-1700元收费。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学费标准: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和方向每生每年12800元;应用电子技术、金融与证劵、计算机网络技术、园林工程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和方向每生每年13000元。除以上专业和方向外,其他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高职类(3+证书)每生每年12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1500元/年/
第三十一条学生第四学年入读学院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试点专业 学费(元/学年) 住宿费(元/年) 物流管理 4500 12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 5500 服装设计 8000 数控技术 5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500
第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