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院校本科、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录取的本科及三校生本科专业7月26日-8月4日录取。
7月26日-29日第一志愿及平行二志愿录取。
7月30日下午3时-8月1日中午12时按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日下午3时-4日按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高职(专科)批第一志愿:按“双上线”,专业课从高到低排序(编导和音乐表演专业按文化课从高到低),以院校招生计划数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第二志愿:按“双上线”,专业课从高到低排序(编导和音乐表演专业按文化课从高到低),以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数的10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二)本科二批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时间为7月29日20时-30日10时,征集范围是本科二批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时间为8月1日20时-2日10时,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和线下20分内的考生。
(四)本科二批 J段:普通院校文理类、民族班、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的三本院校、K段:其他类(预科、民语类、定向、中职对口招生(二本以上院校)等)院校在7月26日-8月4日录取。 7月26日8时-20时,J段第一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27日8时-20时,J段第二次交互修改投档比例。 7月28日-30日,平行志愿或“1+1”顺序志愿录取。 7
(七)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普通院校本科、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录取的本科及三校生本科专业7月26日-8月4日录取。
(六)地方高校农村专项二批的院校(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和甘肃农业大学)在7月25日录取。
3.使用我省体育、艺术类统考成绩的艺术类本科一批院校(二本及以上)U段、本科二批院校(三本院校)W段、高职(专科)批X段院校采用“双上线”,不分文理按计划100%,按平行志愿规则进行投档。 院校接收考生档案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并将未录考生档案及时退回,以便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其他志愿的运转。
(五)本科一批录取的院校重点院校本科及规定在本科一批录取的本科院校7月16日-24日录取。7月16日-18日第一志愿及平行二志愿录取。7月19日下午3时-21日中午12时按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7月22日下午3时-24日按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
(八)本科三批录取的院校本科三批文理类、三校生本科(三本院校)院校在8月9日-14日录取。8月9日-11日第一志愿及平行二志愿录取。8月12日下午3时-14日按征集志愿录取。
2、征集志愿院校剩余计划及专业公布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
(七)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普通院校本科、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录取的本科及三校生本科专业7月26日-8月4日录取。7月26日-29日第一志愿及平行二志愿录取。7月30日下午3时-8月1日中午12时按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8月2日下午3时-4日按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