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
(二)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退役士兵专升本、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如果本校是所在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
(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3.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时间:第一次考试:2014年3月中旬。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参加了高考报名后立即领取《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并逐级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乡镇计生股、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申请签章。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13日前向高考报名站提供经相应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附件4,该表可在高考报名站领取
4.听力残疾考生外语听力免试证明材料。 听力残疾考生免外语听力测试的,各设区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须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送辖区内听力残疾考生免试情况报告、考生本人的申请报告及设区的市(含)以上医院或高考体检指定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
(三)具有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2013年退役士兵报考专升本,如全区报考人数不足30人,则暂不开考。该项考试考场设在地级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以地级市为统计单位,报考人数不足10人的,不单独设立考场,考生统一集中到南宁参加考试。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2014年,我区继续开展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我区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均有自主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资格。其具体工作流程:2014年,我区继续开展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我区高职高专院校原则上均有自主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资格。其具体工作流程:2014年,我区继续开展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我区高职高专院校
(五)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学校提交的拟录名单(电子数据)进行检查,经招生院校协调后确认。
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 (二)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考生和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含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招、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退役士兵专升本、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等(下同),原则上在其常住
报名地点(一)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二)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退役士兵专升本、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三)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
报名地点(一)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二)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退役士兵专升本、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及其它特殊类型的单招生等,均须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三)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