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考试招生规范管理,加大违纪违规查处力度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从2015年起教育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我省对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三峡电力职业学院(面向当地考生)等8所省属高校不再安排5%自主招生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报名对象、条件及时间 1.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从2013年开始,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参加高考,除符合以上3个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随迁子女考生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

1.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