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综合素质测试(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2)测试形式:面试。(3)测试方式: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

1.综合素质评价均在合格以上(且高中会考成绩不能低于等)。

(1)等级分折算办法:A等计3分,等计2分,C等计1分,等不计分。

(三)2014年3月15日8:00—13:00,现场确认、缴费。

(6)高考体检表复印件一份(或盖有毕业高中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

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4.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十六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