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填报条件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院志愿,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录取办法1.凡符合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考生所在省教育部门或教育考试院填报志愿管理平台系统,向我院提出申请;2.根据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专业技能情况、平时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4.考生

奖、助、贷政策学院实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金肯奖学金、勤工助学、伙食补贴等多种资助奖励政策,每年有近15%的学生获国家助学金,30%以上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品学兼优生每年获得奖金额度高达1万元以上。2014级新生高考成绩达第二本科提档线一次性奖励3000元/生;在高中获得县(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学院一次性奖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填报我院志愿,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

(5)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8.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院审核:(1)艺术特长生:在县(区)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2)体育特长生: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或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3)技术创造: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等级证书: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专科规定的等级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符合专科规定的等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