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为6500人,其中闽台合作项目计划为180人。另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为150名。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及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1、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况,按照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2、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学校按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人数等额预留高水平

1、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结合各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况,按照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2015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查阅我校招生网(http://zs..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志愿填报手册。

第九条2014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投资学、法学、社会工作、教育技术学(师范类)、小学教育(师范类)、学前教育(师范类)、体育教育(师范类)、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师范类、非师范类)、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英语(师范类、非师范类)、日语、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美术学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及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 1、招生计划编制原则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的规划、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结合各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况,按照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2、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 在录取期间,根据各省的实际生源情况,坚持集体议事的原则,在征得省级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后,进行计划调整

招生计划及招生地区: 2012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12年本科招生计划为6

招生计划及招生地区 2013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编制并发布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为6

招生计划及招生地区 2014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为6500人,其中闽台合作项目计划为180人。另少数民族预科招生计划为150名。具体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