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省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从2010年起,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享受对口单独招生奖励政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考生,都必须参加对口单独招生统一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名;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对口单独招生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取得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如未参加对口单独招生报名或未取得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即使技能大赛获

江苏省优秀考生奖励政策对于终录取的优秀高分考生(A志愿报考我校,与我校签订优秀学生推荐表)给予奖励政策:1.考生投档分超本一批次分数线40分以上(含40分),奖励10000元;2.考生投档分超本一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奖励8000元;3.考生投档分超本一批次分数线20分以上(含20分),奖励5000元;4.考生投档分在本一批次分数线15分以上(含15分),奖励2000元。

(一)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2、对

14、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对省内优秀新生的奖励情况。答:根据学院对优秀新生奖励的管理办法,对于考分达到当年本二省控分数线的考生且选测科目等级达2B及以上,A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新生,学院授予“院长特别奖”并奖励一定金额奖学金;对于达到当年本二省控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5分),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及以上,A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新生,学院授予“优秀新生奖”并奖励一定金额奖学金。

1.国家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必须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与参加文化统考,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

14、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对省内优秀新生的奖励情况。答:根据学院对优秀新生奖励的管理办法,对于考分达到当年本二省控分数线的考生且选测科目等级达2B及以上,A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新生,学院授予“院长特别奖”并奖励一定金额奖学金;

14、问: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对省内优秀新生的奖励情况。答:根据学院对优秀新生奖励的管理办法,对于考分达到当年本二省控分数线的考生且选测科目等级达2B及以上,A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新生,学院授予“院长特别奖”并奖励1万元;对于达到当年本二省控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5分),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及以上,A志愿填报我院并被录取的新生,学院授予“优秀新生奖”并奖励3千元。

优秀新生奖励办法江苏新生高考分数达到或超过本一批次省控线,可参评优秀新生一等奖,减免2学年学费;江苏新生高考分数超过其录取专业分数线16分以上(含16分),可参评优秀新生二等奖,减免1学年学费。

3.优秀新生奖励办法(江苏)江苏新生高考分数达到或超过本一批次省控线,且分数在我校江苏省考生前20名以内,可评为优秀新生一等奖,减免2学年学费;江苏新生高考分数超过其录取专业分数线16分以上(含16分),且分数在我校江苏省考生前50名以内,可参评优秀新生二等奖,减免1学年学费。

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凡达到省一本线填报我校被正常录取并报到入学的文理科考生,可在我校当年招生专业范围内任选专业,同时获一学年学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