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与培养1.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定向培养。考生被录取前必须与原单位、兰州大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2.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与全国统考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样,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相应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人数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为25人,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行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其中:招收的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考生人数不少于18人。
二、招生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为我校学术型各招生专业和工程、农业推广、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6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他专业学位类别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
2014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实施办法报考推荐免试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七、联系方式(一)方式一部门:兰州大学法学院办公室电话:0931-8913730联系人:吴老师(二)方式二部门:兰州大学法学院广东教育基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23栋-216-222室电话:020-87688090、联系人:陈飞霞老师邮箱:
八、联系方式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考生也可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各学院联系方式见《兰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兰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院联系表”。
八、联系方式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考生也可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有关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兰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院联系表”。
八、联系方式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考生也可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有关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兰州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学院联系表”。
3.其它专业业务课初试科目试题采用我校相应专业(领域)全国统考方式考试自主命制的业务课试题。
八、联系方式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912168。考生也可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联系,有关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