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九、录取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
(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湖南省考点报名费均在网上缴纳)。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上旬(具体日期以湖南省考试院公布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015年11月上旬(具体日期以湖南省考试院公布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报名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报名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3.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
6.考生网报后,应通过修改报名数据的方式修改志愿,而不应重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