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相关文件要求,招生单位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参见国务院学位办〔2013〕20号文)。在考生参加专业课考试时,我校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办公室对考生报考资格、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查。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复印件由研究生院存档备查):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
六、培养及学位授予MPH的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7门)、专业必修课(13门)和专业选修课(17门),实行学分制管理,应修总学分44.5分。课程理论学习采取定期集中授课的方式,每月集中连续授课9天。上课地点均在江宁校区(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教学方法采取启发与研讨结合的模式,强调案例教学、模拟训练及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
2、若2014年国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有部分调整,我校政策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七、联系方式公共卫生学院:高素琴电话:025-86868411E-mail:mph@.cn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柯巧电话:025-86862689E-mail:degree@.cn
七、培养方式、学习年限、论文要求及学位授予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2.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实行学分制,长不超过5年。3.论文要求: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4.学位授予:凡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方式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2、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3、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4、凡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考试方式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五、学制、学习方式、培养费学制为三年,采取不方式学习,培养费为10000元/年(按三年收费)。
七、培养方式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课程针对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实行学分制。学位论文结合学生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2、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3、录取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在职人员,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粮油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4、凡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正式录取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修完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